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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营改增税目及范围、征不征税70问

更新时间:2022-02-09 字号:T|T
  1.本次营改增涉及哪些范围?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具体内容参考附件1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相关规定。
  2.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将房屋用于出租,营改增之后合同还未执行到期,营改增之后取得的租金收入应该缴纳什么税?
  答:纳税义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后的租金收入,应该缴纳增值税。
  3.怎么判断某项增值税业务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怎么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5.如何理解不动产租赁中“取得”的概念?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6.全面营改增之后,为企业提供保安服务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其中,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7.保险代理业务,属于保险服务还是属于经纪代理服务?
  答:属于经纪代理服务。
  8.生活服务具体指的是什么?
  答: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9.某企业为建材城,主要业务为出租摊位,该笔业务是按照出租不动产经营租赁征收还是按照生活服务业征收?
  答:企业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缴纳增值税。
  10.2012年1月签订的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结束月为2021年1月,按照106号文这个部分我们应该继续按营业税执行,全面营改增之后应该怎么处理?
  答:区分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还是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有形动产的可选择按照“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也可按照贷款服务缴税;不动产的按照贷款服务缴税。
  11.出租土地使用权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12.明星代言,若只约定使用明星的肖像权属于广告服务还是属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
  答:对明星个人而言属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肖像权转让。
  13.营改增后,提供杀虫灭蟑服务,应按什么项目征收增值税?
  答:应按居民日常服务。
  14.酒店式公寓按月或按季向客户提供住宿服务,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答: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征收增值税。
  15.酒店租给他人用作注册公司,此类收入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是按住宿服务还是按不动产租赁?
  答:提供客房服务按照住宿业,不提供住宿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16.酒店长期为某公司高管包住,并且合同约定有线电视费等自付,此类业务收入归入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
  答:提供客房服务按照住宿业,不提供住宿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17.酒店的会议室出租给其他公司开展会议使用,按会议展览服务还是按不动产租赁?
  答:提供会议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不提供会议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18.汽车抛锚后,拖车救援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还是生活服务业?
  答:属于生活服务业中的其他生活服务。
  19.贷款业务不收取利息(无息贷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形外,无息贷款需要缴纳增值税。
  20.航空积分换里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21.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哪些?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22.出租燃气管道是按照有形动产租赁还是按照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因此,出租燃气管道应按照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23.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暖气卸水、电压增容服务,单独收取费用,适用什么税目?
  答:按照物业管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24.房地产企业只负责拆迁、平整土地,是否按建筑业征税?
  答:是的。属于建筑业--其他建筑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25.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的规定,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6.纳税人从事一级土地开发取得的收入,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纳税人从事一级土地开发取得的收入,按照提供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27.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
  28.代驾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29.物业收取的门禁卡工本费,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30.企业的房产被拆迁,获得了另一处的房产补偿和一部分现金补偿,被拆迁企业是不是要把作为补偿的房屋作价加上取得的现金补偿收入按销售不动产来缴纳增值税?被拆迁企业获得的补偿房屋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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