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代理记账网 西安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投诉建议 投诉建议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
180-9213-9007

首页>>财税知识>>记账报税
注册公司最新资讯西安公司注册记账报税公司注销变更公司公司银行开户公司转让最新政策

未按规定如实申报企业所得税是否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作调整?

更新时间:2022-02-09 字号:T|T
  问:我企业所得税分季预缴,第四季度的所得税已经申报,第三季度因为失误少申报了,是否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作调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企业所得税应当分月或分季预缴,贵企业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不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调整,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第三季度税款,并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注册公司-商标注册-代理记账

西安代理记账网】:专业为广大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xiandailijizhang.com/jzbs/26640.html
本文标签:企业登记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费用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流程
特别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财税知识及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如您对所转载内容、署名等有异议,可与本网(info@sxlccs.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www.xiandailijizhang.com
热门标签
close

西安代理记账网

西安代理记账网

西安代理记账网

总机:180-9213-9007

企业邮箱:info@sxlccs.com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泰华金贸国际4-9F

设计顾问:西安代理记账网

陕ICP备16017394号-27| Copyright © 2008-2023 西安注册公司|联创财税|西安慧算账|陕西联创财税研究院 版权所有 陕ICP备16017394号 XML地图 | 网站地图